1.車禍
A男載滿不鏽鋼材料之貨車南向行駛於國道,遭到B男貨運曳引車擦撞,以致A男車輛翻覆,車上所載貨物散落一地,並造成A男多處擦傷和嚴重之內傷,因B男跟隨貨車且未注意前方路況,沒見到前方國道施工人員指揮往外側車道駛出,緊急變換車道而不甚擦撞A男駕駛之車輛的右後角而肇事,事後A男曾多次與B男及其保險公司徑行協調賠償事宜,但B男的保險公司一直以B男無正常繳保費而不願賠償,以致一直無下文,經由委任本事務所處理協調與法院文書事宜,最終當場交付A男16萬元和29萬元支票各一張,以45萬元和解。
 
2.離婚
A女與B男為夫妻,並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B男與C女多次發生性關係,且毫不避諱他人眼光共同出遊共處一室,並拍下不堪入目之照片,事後被A女發現,B男不但沒懺悔之意,還對A女怒目相斥,辯稱他與C女為普通朋友,對於小孩的生活也不聞不問,導致兩人分居,後來A女經過友人介紹,委任本事務所,本所幫A女向法院提出離婚之要求,並極力爭取對三名子女的監護權,經過法院判決,A女判決勝訴,除了如願離婚之外,並獲得小孩的監護權,且判獲50萬元的精神賠償金。
 
3.收養
A夫妻B夫妻為兄弟關係,A夫妻育有一女C,因在國外念書,長期都交予B夫妻照顧,因為求學方便,也因為B夫妻要申請美國綠卡,可以順便一起幫C女申請,所以想申請B夫妻收養C女,因為法律程序繁雜,所以委任本事務所全權處理,經過法院幾次開庭且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造訪數次,淮予收養。
 
4.侵害肖像權
A女與B男結婚時甲婚紗店拍了一套婚紗照,後來想要再加洗,因為價格便宜所以並無在甲店沖洗,而選擇乙婚紗店,但是隔半年後,因為A女的友人要拍婚紗照,去乙婚紗站比較拍婚紗的價格和質感,乙婚紗店的業務小姐介紹完後,竟拿出A女與B男當初加洗的照片和謝卡並且批評他們在甲婚紗店拍的很差,甚至言語上對A女和B男有人身攻擊,經過朋友數次向他傳述此事,A女和B男才知道自己當初加洗的片被乙婚紗店偷偷留下一份,不僅被批評並且拿來作為攻擊甲婚紗店的工具,曾經好言向乙婚紗店要求要回照片,但乙婚紗店一直矢口否認,並且找議員威脅A女和B男,因求助無門,委任本事務所向乙婚紗店求償,經過多次開庭和蒐證,判決勝訴,A女和B男獲判賠償金兩人各6萬,且不得再上訴。
 
5.貨款問題
相對人:台x企業社(廖○○)、翊x企業社(賴○○)
.相對人廖○○自民國九十四年元月起連續積欠詠x機械工業有限公司貨款合計新台幣壹拾捌萬肆仟肆佰伍拾元整;經詠x機械工業有限公司負責人劉○○女士屢次向廖○○催討未果。
.劉女士於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九日致電本事務所尋求協助,經聽取評估與建議後將案件全權委由本事務所以協調方式處理。
.本事務所於十一月九日承辦案件後,以有效率之方式於五日內與相對人碰面,雙方並達成和解協議,現廖○○將積欠之貨款以分期方式陸續正常還款中。
 
6.債務問題
緣債權人張○○先生的父親約在七、八年前借錢給債務人李○○先生現金三佰萬元。債務人李先生也答應債權人張○○先生一年後會全數歸還。當時債務人李○○先生也簽出本票一只以表示負責。詎料票到期並未兌現!債權人張○○先生是一位代書,他為保障父親的權益(張○○先生的父親目前已無行為能力),曾經代父向債務人李○○先生協商還款一事,但債務人李○○先生根本不予理會,到最後債務人李○○先生也避不見面。債權人張○○先生在本票的有效時效裡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幾個月後本票裁定也確定了。債權人張○○先生繼續對債務人李○○先生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但依然沒有結果!今年九十四年九月初,代書張○○先生委託事務所向債務人李○○先生逕行協調事宜,本事務所人員研究此案件找到債務人李○○先生後,逕行協調。九十四年十月底已經有結果,目前陸續還款中。
 
7.卡債及信用貸款
案例一 黃先生原職為公家
 
8.工程款
工程款(x欣VS宜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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